公积金管理科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提取使用的政策法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审核、提取的政策规定,报经批准后实施。
三、负责审批市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申请,监督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督导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工作。
四、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执行报告。
五、负责指导与管理各县(市、区)业务网点及银行代办点的业务工作。
六、负责监督检查县(市、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情况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
八、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政策咨询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