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004年6月25日,中心《经费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学习制度》等12项规章制度,以及文明用语和各科的职责全部出台。中心内部建章立制的工作基本完成。
14、2004年7月28日,沧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内部规章制度》印发。同时,中心起草的“一个通知、两个办法”,即《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的通知》、《沧州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沧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报送市政府审批印发。
15、2004年8月13日,市政府赵义山副市长按照市政府新的分工,到管理中心调研。孙焕龙主任按照“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良性运作,防范风险;服务到位、最佳效益”的工作思路汇报了前段工作。赵市长对中心工作和员工精神面貌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在机关建设和业务管理上突出一个严字。二是在防范风险上树立强烈的意识。三是提高员工素质和服务水平。
16、2004年8月26日,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赵文坤同志拟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予以公示。公示过后,由市政府按程序任命。
17、2004年9月1日下午,市委组织部崔晓林部长一行二人,到管理中心宣布市委任命通知。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建立中共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孙焕龙同志任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宋文梅、赵文坤同志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
18 、2004年9月2日,中心党组成员在党组书记孙焕龙同志主持下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张忠禹同志做会议记录。会议主要议定四项内容:一是建立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建立中心机关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由赵文坤同志担任,张忠禹、王化风二同志担任委员。三是研究四个科的副科长人选问题。副科长的任命按市人事局的任命程序进行操作。四是研究了主任和副主任的分工问题。中心主任孙焕龙同志负责全面工作;宋文梅副主任分管综合科、会计核算科,协助主任抓好人事、财务及工、青、妇和计划生育工作;赵文坤副主任分管信贷管理科、公积金管理科,协助主任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19、2004年10月21日,召开了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振祥同志主持了会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各县、市、区分管该项工作的副县、市、区长,财政局长、房管局长以及从事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驻沧企业单位的领导同志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的通知》,孙焕龙主任作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 提高整体工作水平》的工作报告。市政府副市长赵义山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充分肯定的同时,着重强调了要提高对住房公积金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监督;强化依法行政,全面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财政供养人员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开的非常圆满,对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化,机关建设正规化,提高整体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2004年11月4日,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司长金一平、省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办主任桑卫京二位领导,到管理中心调研,对具体工作给予指导。
21、2004年11月17日,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调整后的管委会成员共26人,主任委员由副市长赵义山同志担任。副主任委员5人:市财政局长高健、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振祥、市房管局长穆得润、市监察局长孙广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孙焕龙。
22、2004年11月17日,沧州市人民政府就各县、市、区财政供养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召开调度会。会上各县市区的主管领导做了汇报,副市长、管委会主任赵义山同志讲了具体要求。
23、2004年12月 22 日,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北京市中方圆信息有限公司签订了信息网络升级改造合同。合同生效后,升级改造工程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