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会议
中心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副书记、成员参加会议,必要时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党组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会前三天由综合科通知各位成员。参会者如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要事先向书记或副书记请假。
党组会议事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指示、决定;
2、研究讨论“中心”的党建工作;
3、讨论决定“中心”内部干部的提拔、任免、调整、奖惩和考察、推荐县级后备干部;
4、讨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讨论“中心”的机构的设置方案,议定党组织活动的规章制度、干部考核制度等重大事项;
6、研究讨论党组织的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报告、党组各项决议、决定或布置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7、需要由党组会讨论议定的其他事项。
党组会议事原则:
1、党组会参会成员必须超过应参会成员的半数。
2、与会成员必须集中精力开好会议,坚持说短话、开短会,不谈与议题无关的事项,保证会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各成员要紧紧围绕议题,结合“中心”实际,充分发表意见,做到观点明确,条理清楚,便于决定。
4、各位成员对会议所要讨论的重大问题,要尽可能的事先沟通思想,交流意见,统一认识。
5、对重大问题的决定,要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大问题总是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应当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组会议题的确定、准备、协调和落实:
党组会议题由党组书记或副书记确定。议题和材料由综合科负责准备,议题涉及科室内容的,材料由科室准备,一般提前两天向综合科按指定的份数报送材料。属于政策性和业务交叉问题,提出议题科室会前要与有关部门会商,写出协调意见后再列会研究。经党组会研究通过的议题,综合科形成《会议纪要》,建立催办、反馈登记卡,明确专人负责跟踪、催办、落实、反馈。
二、主任办公会议
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副主任、各科科长参加,综合科负责会务工作。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事范围:
1、传达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2、听取各科室本月工作汇报及下月工作安排。研究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
3、研究报请上级批准或批转较重大的请示、报告;讨论决定“中心”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安排意见;
4、研究市委、市政府直接交办的事项;
5、研究新增的大项经费开支;
6、研究对各县工作的重大协调、指导事项;
7、其他需研究的事项;
主任办公会议题的确定、准备、协调和落实:
主任办公会议题由“中心”主任确定。议题和材料由综合科负责准备,议题涉及科室内容的,材料由科室准备,一般提前两天按指定份数向综合科报送材料。凡属政策性和业务交叉问题,提出议题部门会前要与有关部门会商,写出会商意见再列会研究。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的议题,综合科形成《会议纪要》,建立催办、反馈登记卡,明确专人负责跟踪、催办、落实、反馈。
三、主任碰头会
主任碰头会议由主任召集,主任、副主任参加,综合科负责会务工作,相关科室可列席参加。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也可临时召集。会议内容:互相沟通情况,交流意见,商讨、研究、布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