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已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现予公布。
2007年,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沿海强市、构建和谐沧州这一主题,以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和使用率为目标,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为手段,突出推进县级机构调整、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归集管理、拓展房贷业务、加强队伍建设五项重点,全面推进各项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促进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发展,被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现将2007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职工缴存覆盖率
全市18个县市区共有3382个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比上年增加456个;新增缴存职工0.86万人,缴存职工人数达到27.62万人,占统计部门公布在岗职工总数的70.98%,缴存覆盖率比去年提高了2.21个百分点。
二、归集总额
住房公积金当年归集额为7.04亿元(其中市本级3.41亿元,各县市区3.63亿元),与去年同比增长13%。
累计归集总额30.63亿元(其中市本级18.50亿元,各县市区12.13亿元),比去年增长32.48%,完成年度计划的102.1%。
三、支取使用
职工全年支取使用住房公积金3.1亿元,其中用于购建住房支取为2.63亿元,离退休支取为0.47亿元,分别占支取总量的84.71%和15.29%。
四、归集余额
年底住房公积金结存余额为18.75亿元(其中市本级10.02亿元,各县市区8.73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01.4%。
五、个人住房贷款
全年发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718户,(其中市本级926户,各县市区792户),历年累计贷款7053户;当年贷款总额为2.27亿元(其中市本级1.35亿元,各县市区0.92亿元);累计贷款总额为6.56亿元(其中市本级4.66亿元,各县市区1.90亿元);年终贷款余额为4.70亿元(其中市本级3.22亿元,各县市区1.48亿元)。
全市贷款资金使用率平均为25.1%(其中市本级为32%)。
六、增值收益
2007年全市实现利息收入4802.04万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102.47万元,贷款利息收入1601.43万元;业务支出为3709.91万元,其中为职工结算利息3611.18万元,付银行代办手续费89.62万元;实现净收益为1093.42万元,增值收益率为0.67%。
市本级实现利息收入3087.68万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890.57万元,贷款利息收入1197.11万元;业务支出为2411.83万元,其中为职工结算利息2350.99万元,付银行代办手续费60.84万元;实现净收益为676.07万元,增值收益率为0.73%。
七、风险准备金
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82.8万元,总额达到1512.16万元,风险准备金充足率为4%,已超过财政部规定的1%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