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参照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本系统干部、职工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以“增才干、增业绩”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教育、管理、奖惩为手段,全面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担负起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的重任,为构建和谐沧州、打造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市做出更大贡献。
二、指导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凡涉及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的录用、选拔、调动、奖惩等人事事项,一律提交市管理中心党组讨论决定。
2、坚持教育为本的原则。注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3、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干部的选拔任用,要注重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干部、职工的管理,要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5、坚持约束与激励并重的原则。干部、职工的管理,要做到责、权、利相统一,奖惩分明。
三、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1、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市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工作实际,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不少于12天,集中进行理论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真正把学与用、知与行统一起来,切实增强学习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2、坚持民主集中制。对党的建设、干部选拔任用、人事变动等事项,由市管理中心党组研究决定;对工作制度建设、工作奖惩、大额经费开支等业务事项,提交市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建立主任领导下的副主任分工负责制,做到分工清楚,权限清晰,责任明确。
3、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谈心交心,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做到产生分歧坦诚相见、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看到不足相互补台。
4、坚持廉洁从政制度。班子成员要模范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做到文明服务、秉公执法。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住自己,管好分管科(室、部)。
四、强化全员教育培训
1、坚持周末集中学习制度。每周五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侧重时事政治学习,重点学习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市直机关的学习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各县(市、区)管理部的学习由管理部主任负责组织。
2、鼓励干部、职工自学。干部、职工要结合工作岗位,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养成多读书、多动笔、勤思考的良好习惯。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三个一”活动:每季读一本书,每月写一篇学习心得,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文章。
3、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学历、学位进修。进修以业余学习为主,不得影响工作。进修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提交市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取得新的学历、学位后,市管理中心对个人学费给予补助。
4、组织好业务培训。采取单位业务骨干辅导、邀请专家教授讲课、观看影像资料等形式组织全员培训。每年举办业务培训班,每人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业务培训。人事教育科负责业务培训年度计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
5、加强教育培训的管理。人事教育科负责建立学习培训档案,对学习时间、内容、成绩及出勤情况等作详细记载。干部、职工个人要有一个专门的学习笔记本。人事教育科将通过查看学习笔记、组织考试、评比学习心得等形式检查学习效果。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情况要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