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建立和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提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改善中低收入居民住房条件、建立政策性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国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十多年了,可以说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1991年,上海市借鉴新加坡的成功经验,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率先提出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上海方案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广泛支持,随后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国全面推行。实践证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开辟了一条阳关大道,对拉动国家经济增长、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和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发挥了重大的促进作用。
1999年4月3日,国务院颁发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02年3月24日重新作了修订。《条例》的颁布,是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历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进入一个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